“少林”商标被疯狂盗注 少林僧人捍卫商标权
2002年9月17日14:56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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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9月17日电(记者桂娟、刘雅鸣)本已了却尘缘、避世修行的少林僧人,近年来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却不得不在世俗的商业社会进行着一场场关于“少林”的商标之争,甚至还要越洋跨海,与各种肤色的人打起国际官司。
“少林千年文脉的传承正面临着空前危机,”面对世界范围内对少林、少林寺、少林拳商标的注册、对少林功夫的简单克隆以及对嵩山少林寺名称的盗用,一向温和的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忧心忡忡。
以禅宗祖庭、武术圣地闻名于世的嵩山少林寺,是中国最著名的佛教寺院之一。近年来,随着少林功夫的远播,“少林”这份珍贵的文化遗产日益国际化、商品化。精明的商人们看到了“少林”两个字背后蕴藏着的无限商机,抢注少林商标的事情接连发生。在美国、日本、荷兰、南非等国,少林、少林寺、少林拳等商标全被抢注,仅美国就有3家少林寺。
今年4月,日本商标事务所的一名负责人向释永信方丈递上一份意外的礼物:一份日本国内注册少林、少林寺、少林寺拳法、世界少林寺拳法联盟等272项相关商标的报告,以及在全球发展28个加盟会员国的查询结果报告。
这名负责人善意地提醒道:你们再不行动,这个世界都快搞不明白正宗少林寺、少林拳是中国的还是日本的了。
而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的查询结果更令人心惊:对五大洲11个国家和地区的抽样查询显示:除中国香港外,其他国家和地区都在抢注“少林”或“少林寺”商标,共发现117项,平均每个国家和地区10多项。
在中国国内,有百余家企业、54个“少林”商标产品正在使用,行业涉及汽车、家具、五金、食品、酒业、医药等。
在世界的舞台上,少林僧人开始不断遭遇尴尬事:嵩山少林寺组团赴国外进行文化交流,须事先征得所在国少林商标持有者的同意,否则就不能成行并有可能被告上法庭;在著名赌城拉斯维加斯,盗用少林寺名义进行商业演出的所谓少林武僧,吃肉喝酒,践踏了少林僧人食素独身的基本戒条。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期间,澳大利亚上演了一幕同时出现两个少林武僧团、4个少林寺方丈的“闹剧”。
少林(少林寺)这个拥有1500年深厚历史文化的品牌,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历史上就有着战斗精神的少林僧人,开始拿起法律武器,“反击”滥用少林名称的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名称不被混淆、盗用、滥用。
少林寺以书面的形式向中国国家权力机关和中国佛教协会,表达了他们维护寺院合法权益禁止乱用寺院名称的意愿和主张,以谋求支持。随后,成立了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少林(少林寺)无形资产进行系统保护和管理,并着手在商标局进行“亡羊补牢”式的“少林”“少林寺”商标注册。经过不懈努力,至今年8月底,少林寺陆续拿到共计29个类别43项注册商标的注册证书。
在抓紧进行国内商标注册的同时,少林寺还到境外进行商标注册。“目前在国际上主要通过商标保护的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这是为少林寺下一个1500年考虑”,释永信说。
在德国,经过谈判,少林寺与商人埃逸那·戴勒(Rainer deyhle)达成了协议:少林寺授权戴勒家族在德国成立少林文化中心,并派两名少林寺武僧长期留守执教;戴勒则将其两年前在欧盟15国注册的11个类别的“少林”商标,无偿转让给中国嵩山少林寺。
在澳大利亚,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少林寺取回了6个类别5个“少林”商标的在先申请权。
由于全球化的盗用、滥用少林、少林寺名称的行为恶性发展,致使一些国家的商标局对“少林”一词的理解产生了许多歧义和误解。像英国等一些国家商标局在初审意见中认为:“少林”商标泛指中国武术、功夫、气功之类,因此,不能受商标注册保护。
但少林僧人没有放弃努力,正通过各种途径争取多方支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2001年初,少林寺为了维护“少林”名称的专用权打了一场国际官司。2002年2月21日,德国柏林法院民事法庭终审判决书认定:被告未经中国少林寺授权同意,以少林武僧和少林武僧的神力为其表演做广告,在很大程度上让人理解为表演者是中国少林的武僧,被告“有意识地利用这种期待做广告”。“申请人令人信服地表明,被告人使观众的某些期待落空,因为上述两个主角并非由武僧表演”。
“无论是为国为民,还是为人类为未来,完整、有效地保护和振兴少林文化,都是我们无法推卸的历史责任。”释永信说,少林寺不仅属于少林僧人,也不仅属于河南,它属于中国,属于世界,但不能因为它是世界的,就可以盗用。作为传承人,如果我们失去对它的控制,少林文化的传承文脉就会中断,对人类文化来讲,这将是无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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