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前被人强暴 女大学生要含泪捍卫“贞操权”
2002年7月29日14:38 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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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郑州7月29日消息:她1年前被人强暴,暴徒被判刑7年,但遭此变故的她仍终日恍恍惚惚。在历经近400个日夜的煎熬后,她终于向暴徒提出民事精神赔偿。她认为这样做,既是对自己破碎的心进行缝合,也是为维护少女的“贞操权”而讨个说法。
周林(化名)今年22岁,郑州市人,现在郑州某高校上大三。去年7月的一天晚上,她徒步回家时发觉有人跟踪,便加快步伐拐进一条胡同,孰料反将自己几乎逼上绝境。几天之后,暴徒被擒。没过多久,暴徒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河南商报报道说,笑容仍远离周林,她在翻阅了大量的维权书籍后想起了索赔。于是,她自己写了一份起诉状,以该暴徒侵犯了其人身权即贞操权为由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8万元。
周林流着泪说,作为受害人,她除了人身权受到侵害,更主要的是其精神和心理上受到极大的伤害和刺激。有的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严重影响了她在社会中的地位及以后的工作和生活。这一切,都是该暴徒暴力侵权造成的。因此,她请求法律保护弱者,更好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以“贞操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这在河南省尚属首例,周林说,即日她就去法院递交起诉状,而至于法院是否受理,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扬、蔡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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