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4日讯(记者姚芃)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从2003年4月起,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 转自搜狐 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取得了明显成效,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但是,近期在一些地区传销和变相传销又有所抬头,一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不仅在方式上具有更大的隐蔽性、欺骗性和群体性,而且在手段上采取精神和暴力控制,已经严重触犯刑律,危害社会。 转自搜狐 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的重点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查禁各类变相传销行为;严厉打击境外传销企业入境违法开展传销活动;清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后被禁止传销活动的企业,对违反规定重操旧业的,予以严肃查处;依法查处转型企业违规培训和传销活动;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大要案件,坚决防止大规模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反弹。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