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音乐侵权《梦里水乡》 传呼台要赔五万元
| |
| |
2002年10月11日14:12 三秦都市报
| |
|
https://www.sanqindaily.com 本报讯 记者 青 云本报曾连续追踪报道的传呼台背景音乐侵权《梦里水乡》一案,日前经新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判令传呼台赔礼道歉并支付5万元的使用费。
1993年,从事开发音乐人才、广告设计等业务的北京星碟文化发展公司制作了由江珊演唱的《梦里水乡》音乐作品,此后由出版社出版发行。1997年,星碟公司工作人员在使用某寻呼台打传呼时发现该台以《梦里水乡》作为等候音乐,星碟文化遂以传呼台未经该公司许可,也未支付任何费用即使用该公司制作的音乐作品,直接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提起诉讼。
传呼台则辩称,深圳华为公司提供的数字排队机里本身带有该音乐,故应追加深圳华为公司为被告,自己并未使用《梦里水乡》作为背景音乐。
法院审理认为,星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版发行的录音带,被传呼台作为等候音乐其行为已侵犯了该公司的权益,应向该公司支付报酬。由于传呼台只是将该公司制作的音乐用作等候音乐,并未直接以此播放营利。遂依法判决,判令传呼台停止使用该音乐作为等候音乐;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星碟公司《梦里水乡》的使用费5万元。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