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超检查做多了生下闺女少根手臂 产妇状告医院 |
|
|
|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6日13:31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南方都市报 生下独臂女 产妇告医院
原告索取10万精神抚慰金,经法院调解医院赔偿3万元
本报讯 (记者王秦 通讯员芳法)为了保证即将出世的BB健康,家住广州市芳村区的阿霞(化名)怀孕期间到医院连做了3次B超检查。没想到,胎儿出生时竟少了一条手臂。阿霞夫妇为此把医院告上法庭。经过法院调解,医院同意赔偿3万元精神抚慰金。
阿霞产前三做B超
阿霞怀孕时已经30岁。因为是高龄产妇,她对腹中的小BB格外当心。去年1月5日、3月8日、4月15日,她连续3次在芳村区一家医院做B超检查,3次检查均显示胎儿无异常,阿霞也按医嘱进行了各种产前检查,这些检查也未显示胎儿有问题。
但让这夫妇俩大吃一惊的是,去年4月18日,阿霞竟生下一个独臂女儿。在多次协商未果后,阿霞夫妇于今年初将医院告上法庭。
阿霞夫妇索赔10万
阿霞及丈夫认为,医院为其多次做产前检查却未发现胎儿有先天性残疾,侵犯了其知情权,如果她能事先知道胎儿的缺陷,可以终止妊娠,因此医院也侵犯了自己的妊娠终止选择权。
女婴的先天性残疾不仅使她今后在心理、生活和学习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也给他们夫妇造成精神上的极大痛苦及物质上的极大负担,这完全是由于医院漏诊造成的,为此请求法院判令医院向其赔偿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被告医院方则辩称,阿霞在医院做检查时,没有告诉医院其从事塑料制品工作,如果医院知道阿霞在工作中接触有害物质,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就会在检查时仔细一些,况且B超检查也不是百分百准确,因此医院没有责任。
法院调解补偿3万
芳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医院在这起案件中存在漏诊情况,确实有过错,从公平角度出发,医院存在一定过失,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在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日前达成协议,由医院补偿给阿霞夫妇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