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省军区发布今冬征兵命令
| ![](https://photo.sohu.com/71/70/Img203597071.gif) |
| |
2002年10月27日14:19 扬子晚报
| |
|
本报讯 10月26日,省政府和省军区发布今冬征兵命令。
命令要求,今冬我省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输完毕。适龄青年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男青年为今年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周岁。女青年为今年年满18周岁至19周岁,部队特殊需要,本人自愿,年满17周岁的也可以征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的征集年龄,男性可放宽到22周岁,女性可放宽到20周岁。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青年职工、事业单位中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以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命令强调,各级领导一定要确保征兵任务的圆满完成。要尽量多征集文化程度较高和具有军地通用技术特长的青年入伍,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的征集试点工作。(茂群 满怀 耿联)(新华日报)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