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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歹徒持土枪劫连锁店受重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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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17:2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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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昨日(10、28),广州海珠区人民法院在海珠区凤阳街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梁飞、宋祖福等抢劫、盗窃罪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梁飞、宋祖福伙同同案人“小仔”(另案处理)经预谋,于2003年4月24日晚上7时许,到海珠区新港中路535号16铺广州润信概念连锁销售有限公司赤岗营业部,由被告人梁飞持装有4发子弹的土制手枪胁迫该营业部的营业员朱某某、周某,被告人宋祖福及“小仔”用尼龙绳捆绑手脚,用封口胶封嘴等暴力手段,抢得被害人朱某某的人民币300元、皮尔卡丹牌女装钱包1个及移动电话、手机卡、掌上电脑等财物,共价值人民币39998元,期间致被害人朱某某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宋祖福于同年5月14日下午向贵州省都匀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并检举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被告人梁飞于同日被抓获,并被缴回部分赃物。
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当场使用持枪胁迫、捆绑封口的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被害人受伤,构成抢劫罪。遂依法被告人梁飞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宋祖福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羊城晚报罗颖 曹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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