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一只骨灰盒要拿15%的回扣;一个塑料牌位要拿1角;9元的红布,有4元进了自己的腰包……从1989年至今,杭州余杭区第一殡仪馆主任华建国在位期间,先后收受了15个单位和个人的“回扣”,价值人民币34.5万元,大发“死人财”。
近日,余杭区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区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华建国有期徒刑11年。
红包案牵出大蛀虫
2001年10月,余杭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开始把视线瞄准华建国。有线索表明,华有可能牵涉到一起受贿案。
由于华做事比较隐蔽,检察官一直抓不到其“把柄”,正当案件快要陷入僵局的时候,检察院意外得知有个村委会主任曾向区殡葬管理所顾某(另案处理)行贿3000元。于是,马上找顾某“谈话”,顾某交代了一个情况:下属殡仪馆主任华建国曾几次过年送“红包”给他,共有6000元。
正面接触华建国的时机成熟,去年4月10日晚,华建国被“请”进了检察院。与主审检察官一照面,华建国惊愣了一会儿,脱口而出:“好面熟,哪里见过?”主审检察官笑笑说:“在你的殡仪馆啊。一只8800元的骨灰盒,你说可以便宜800元卖给我。”一听此话,华建国的脸上掠过一丝惊慌,但很快“镇静”下来。在审讯中,他只承认过年送过“红包”给顾某。
检察官没有“逼”华建国,而是采取“迂回”战术。凌晨2点,曾经与华有殡葬业务的三个本地货主被悄悄带到了检察院。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官再次与华建国展开了较量。一上阵,检察官不是咄咄逼人地审问,而是“轻松”地跟他聊起了殡葬用品的进货渠道。
“焚尸炉是上海的、耐火砖本地的、藏尸柜是杭州的……”听着这些熟悉的货源名词,华建国自感大势已去。相持了11个小时后,华的心理防线彻底被摧毁了,一口气交代了受贿1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都是贪欲惹的祸
华建国有一个温馨的家。除妻子退休外,子女都有工作,收入不菲,可以说不缺钱花。但没人会嫌钱多,稍有不慎,就会把持不住自己,更何况华建国身处殡葬特殊行业,又坐在主任的位置上。
据查证,华第一次“伸手”是在1989年,他担任主任不久。一个个体炉灶修理厂在修理火化炉过程中,送给他人民币1500元。他尝到了权力的甜头,同时也喝下了人生的苦酒。
以后,他连续不断地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中饱私囊,使自己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1995年11月,某民政礼仪公司为推销公司经营的商品,找到华建国,提出聘请华建国为兼职业务员,自此至2000年3月,华建国先后37次签下大名,在该公司领取各种名义的经销费、奖励费共14.31万元。
据区检察院查证,华建国在担任第一殡仪馆主任期间,在经销骨灰盒、塑料小花圈等殡葬用品及基建管理过程中,先后收受15个单位和个人的贿赂财物,计价值人民币34.5万元,不明来源收入28万元。
已过天命之年的华建国,只有在铁窗下赎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