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民办高校学费改由市场调节 公办成人高校公办高校新机制二级学院学费改为政府指导价 本报讯 (记者 周卫国 实习生 许诺 通讯员 钟洁)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自今秋高校开学起,公办成人高校和公办高校新机制二级学院的学费将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民办高校的学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公办高校学费和所有高校的学生宿舍住宿费则继续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维持2000年水平不变。 昨日广东省物价局亦重申,目前全省高校的收费项目有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资料费共三项,任何部门和高校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立项收费。公办高校的学费和所有高校的住宿费应严格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公办成人高校和公办新机制二级学院的学费标准由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教育成本和市场情况,在政府规定的浮动范围或限价内自主确定;民办高校(含民办成人高校)的学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 此外,省物价局提请社会各界,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和即将踏入大学校园的准大学生,增强维权意识,对高校收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为了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省物价局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部署,在今年9月~10月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各种乱收费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对乱收费现象严重的学校和顶风作案者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高校收费必须实行事前公布的原则。所有高校每年招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应提前在教育行政部门编著的高校招生简章(招生报)上公布,让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充分的知情权。高校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前,学校应到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广东省教育收费许可证》;收费时,学校应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标准向学生亮证收费。另外,高校学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