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无锡电(特约记者 南山 詹爱平 记者 陆媛 )年仅23岁的女开票、收款员陈某为了讨好男友,竟在短短9个月内挪用公款50余笔,累计金额200多万元。昨据江阴检察院证实:陈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已被提起公诉。
3年前,当时仅20岁的女孩陈某与32岁的有妇之夫廖某产生了感情。为了讨好廖,并促使其尽快离婚,陈某将手伸向了单位的公款。从2002年10月至2003年7月,陈利用职务之便,将当日收到的营业款不上交银行或少交银行,再用以后收到的营业款补交前款,或涂改本票出票单位名称套用货款抵前款的办法,先后挪用本单位资金50多笔累计200多万元,期间归还了部分赃款。直至发案时,尚有29万多元没有还到帐上。据陈交代,其中的25万元巨款全部用于帮男友廖某还债、租房,以及离婚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