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江对11名组织偷渡的“蛇头”进行公开宣判
2002年6月5日17:59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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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连江法院日前召开打击偷渡犯罪公判大会,对连江县近期查获的6起偷渡案件的11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至9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3000余名群众到场参加了旁听。
据了解,1999年底,林克仁等以办假证件的方式组织他人偷渡,每人收取报名费250元至2000元,林克仁并纠集林克通及吴丁国(另案处理)等人在连江县黄岐、筱埕、小沧等地组织偷渡。
林克仁、林克通、程协峰等人故意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组织多人参与偷越边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5月底,连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对其进行了审判。(马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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