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纪委、市监察局向全市发出通知,明确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抗洪救灾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强化领导职责,亲临一线组织指挥;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服从和服务于抗洪救灾这个大局,确保政令畅通。在抗洪救灾期间,全市暂时停止一切与防汛无关的会议和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影响和干扰抗洪救灾工作。对不服从调遣、不听从指挥、不坚守岗位等失职渎职行为,要坚决依照法纪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抗洪救灾工作的督查,严格执纪。对在抗洪救灾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执行命令不坚决、行动迟缓,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严肃查处;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堤坝溃决等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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