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琰)市计委昨天发文要求,从现在开始取消非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一律改为登记备案。
要求指出,今后,对《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指导目录》中非禁止类和不需要国家和市政府综合平衡的企业自筹资金建设项目,一律取消立项审批,改为登记备案。对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已办理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其中,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直接到市计委登记备案,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由项目所在地区县计委负责登记备案。实行登记备案的建设项目,有关单位要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