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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要力查四类腐败案 “保护伞”将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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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4日18:55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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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4日电 记者从今天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全国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中共十六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始终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继续集中力量查办4类腐败大案要案,对构成犯罪的腐败分子彻底查处、严惩不贷。
检察机关要集中力量查办的四类腐败案件具体是: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利用职务包庇、纵容、参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重渎职以及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
国有企业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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