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王毅
一名欲在上海创业的研究生将自己即将开办的公司命名为“上海资本家竞争力顾问有限公司”,结果在区、市两级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均遭失败。当其向法院提请法律仲栽时,被徐汇区法院驳回。“资本家”这一特定词汇在注册公司名时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尴尬(11月3日《新闻晨报》)。 据报道,法院依照《辞海》和《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认为,“资本家”是工人阶级的对立面,与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相悖,因此,“资本家”一词具有消极的政治影响。作为已经约定俗成的特定词汇不宜使用。但根据这名研究生寻找的学理解释,“资本家”是“以增值为目的的资本的运作、管理为主要使命的人员。”双方产生分歧原因即在于此。 毋庸讳言,“资本家”一词在作为特定时期的一种专指产物,是一个专用政治名词,即便是现在通用的《辞海》与《现代汉语词典》依然将“资本家”认定为工人阶级的对立面。但,特定时期的词义在如今这个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中,特别是在整个社会面临重大变革的转型时期是否还具有“对立面”的词义?的确值得有关方面进行探讨。笔者以为,尽管这名研究生使用“资本家”一词作为自己公司的名讳是否得当尚值得商榷,但徐汇法院给出的“对立面”的解释,理由并不完全充分。 首先,目前我国的体制为“一国两制”,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体制共存,尽管后一种体制只存在于局部地区,但“一国两制”实际上就是对后一种体制中存在的合理性的肯定。 其次,“资本家”是否还是以往我们所说的“工人阶级的对立面”,同样值得商榷。试想一下,举国都在高举吸引外资的大旗,那么这个“外资”的拥有者当然就是“资本家”,但是否可以认定为“对立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如果按照徐汇法院给出的解释,微软老板比尔?盖茨应该是世界上最大的“资本家”,是最大的“对立面”,我们又如何看比尔盖茨来华后受到许多高级领导人接见,并欢迎其在华投资呢?同样的例子,还适用于来自西方许多大公司在华的投资者。显然,如果再单纯地将比尔盖茨们视为“工人阶级的对立面”已经是一种落伍的陈旧观念。 再次,随着时代的演变,人们的观念意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一些词义也应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早些时候,人们还将个体经济视为异数,但如今个体经济已经完全得到社会的认同。“资本家”一词是否也应该有一个权威的全新诠释呢? 事实上,这名研究生在以“资本家”一词注册自己公司名称遭遇的尴尬,折射出新旧观念、新老价值观的强烈碰撞与交锋,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有些人的观念是否也应做到与时俱进,与社会同步发展与更新呢?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