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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自定价赔偿宾馆有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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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0日08:3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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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实习记者张学勇)宾馆里的物品遭损坏,客人是否应按宾馆定出的价格进行赔偿呢?省消委有关人士昨日明确表示,宾馆不能按自定价格要求客人赔偿。
昨日上午11时,内江来蓉的叶先生来到某宾馆前台退房,但宾馆的服务人员却称其所住房间内的面盆遭损坏,须赔偿100元,双方因此争执不下。记者在叶先生住过的房间内看到,卫生间的深红色陶瓷面盆内侧的确有一条长约0.2米的裂缝,但不仔细看、不用手摸确实很难发现。
叶先生坚持说面盆不是他损坏的,他说:“这么长的裂缝肯定要重物重击才能形成,而且一看就知道是旧裂缝,凭啥要我赔?尽管进房前他们也叫我们检查,但哪个会仔细到用手去摸遍房内的一切物品!”宾馆大堂经理刘小姐也有理由:“客人进房前要检查一次,每天下午领班要巡查一次,客人退房时还要检查一次,因此一旦物品遭损坏,我们都能及时发现。考虑到折旧,定价300元的面盆让他赔100元已是最大的让步了。”
一条裂缝弄得双方都非常不愉快,为分清责任,他们准备将面盆打碎了来看裂缝的截面是否新的。经记者再三周旋,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50元的协议,但叶先生仍十分不愿意:“不是赶时间,我决不息事宁人。”
曾受理过类似投诉的省消委投诉部主任许志明说,宾馆不能按自定价格要求客人赔偿,毕竟物品的价值、使用时间长短、摆放位置是否合理等不可能由宾馆说了算,客人遇到这种情况,可向物价部门及当地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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