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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小学生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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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1日09:34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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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昨日报道了南京浦口沿江小学五年级小学生于倩同学放学后拾到一元钱,先后跑了几里路,将它送到派出所交到警察叔叔手里的事情。一颗纯真无瑕的童心,告诉了人们“拾到钱应该交给谁”。一些读者致电本报“96096”表示,孩子的行为给了他们强烈的震撼,同时也让他们深思不已。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沿江小学,正在参加课外活动的小于倩见了记者显得很腼腆。她告诉记者:“我是一名学生,又是少先队员。在学校拾到东西应该交给老师,在外面拾到东西就应该交给警察叔叔,老师和爸爸妈妈平时都是这么教的,因为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应该放在自己的身上。”在于倩的心目中,一元钱或者是一大堆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拾到了都要交给老师或者警察叔叔。当记者问为什么这样做时,这个文静内向的女孩子想了半天,涨红着小脸说不知道,但记者却已经看到了孩子心中朴素的公民道德观,未曾受到不良思想侵蚀的心灵像美玉一样浑然天成。
沿江小学大队辅导员陈远荣老师告诉记者,于倩是个文静的孩子。她不像有的孩子喜欢表现自己,这件事是派出所民警向学校通报以后,他们才知道的。孩子能够这样做,他们感到很高兴,同时感到教育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但一个人的优良品格和道德观都是在孩提时期就形成了。孩子的心灵是一张白纸,在学校、家长和社会健康正确的教育、影响下,将来才能绘就灿烂的明天。沿江派出所那天接待于倩的张警官说,这恐怕是他接待过的面额最小的失物招领,但他很感动。虽然一元钱本身无足轻重,但他从于倩手中接过的一元钱却很“重”,因为上面凝聚着一个少年儿童的美好思想品德,因此,他郑重其事地开具了收据。因为,这是对孩子行为一种肯定的社会评价,必将对孩子的心灵产生良好的作用。
中北出租公司党员“的哥”陆春宝前几日将一名客人从新街口送往南湖广场,客人下车后丢了一只装有3000多元的黑色手提包。但失主王先生没有索要乘车发票。多方查找后,小陆才找到王先生,将失物完璧归赵。面对采访,小陆谦虚地说:“这是我们驾驶员应该做的,何况我还是一名共产党员!”他认为,拾金不昧并不在于钱的多少,而是在于他归还几千元的行为,报纸上登载的大学生归还数十万元巨款的行为和于倩小朋友将一元钱交公的行为,本质上是一样的。拾金不昧是一个公民应有的优良品德,作为一个党员他觉得自己更应该拾金不昧,作为少先队员于倩也觉得自己的行为是极其自然的。本报记者 陈迪晨 路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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