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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将彻除“民告官“”受案限制 济民权解民忧遂民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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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2日14:16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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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22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21日举行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调整工作思路,抓好司法为民、服务体系、狠抓质量和效率三件大事,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要以积极的态度救济民权,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
行政官司大多数是“民告官”,老百姓往往是弱者。因此,江必新说,起诉权是人民群众寻求司法救助的第一道门槛。要彻底解决有案不收、诉权保护不力的现象,彻底清除各种限制受案的土政策,要通过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对于社会保障、发放抚恤金等当事人确有困难的案件,执行诉讼费减、免、缓制度,要加强城建拆迁、山林土地、社会保障、农民负担等涉及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老病死等案件的审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
江必新指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起诉必须尽快立案,尽快排期开庭,在审限内审结案件,同时要做到裁判公正。另外,法院要加强行政裁判的执行力度,既要多做说服教育和沟通工作,在必要时又要依法强制执行或者行使制裁权,使生效裁判得到执行,维护法律的权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当前行政审判还存在质量和效率不高的现象。与其他审判相比,主要体现在“四高一低”,即上诉率高、改判率高、超审限率高和申诉率高,结案率低。对此江必新要求各级法院要狠抓审判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行政审判水平。
为期三天的座谈会在上海召开,来自全国省一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庭长及有关领导还对《关于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记者焦庆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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