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妍) 记者昨日获悉,经香港政府与广东省公安厅商讨后,内地原则上同意可让香港私家车或轻型货车的驾照持有人,免试换领内地的小型汽车及两轮摩托车的驾照;内地持驾照人士,也可在香港免试领取香港的私家车及轻型货车驾照或摩托车驾照。预计有关细则可于月底前达成协议。 据透露,这次粤港可互免试换驾照的范围包括,香港持有私家车或轻型货车、摩托车驾驶执照(即1、2号或3号牌)的人士,免试换领由广东省发出、全国通用的C类(即车长6米或以下、4.5吨或以下、载客19人或以下的私家车)小型汽车驾驶执照、或E类两轮摩托车驾驶执照。目前双方正商讨免试互换驾驶执照的细则,预计可在月底正式达成协议。 据介绍,香港曾与31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协议,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驾照持有人,在香港可免试签发私家车及轻型货车驾驶执照(即1、2号牌)或摩托车驾驶执照(即3号牌),中国内地也是其中一个地区。但内地则一直未有承认香港的驾驶执照,因此,港人在内地驾驶车辆,一定要考取内地驾驶执照,令必须在内地驾驶的司机颇感不便。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