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在门诊住院要交“医疗垃圾”处置费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5日10:49 新华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新华网南昌10月25日电(记者 周伟)医院花钱处理医疗垃圾,往往在患者看来与己无关。不过从今年11月1日开始,到南昌各医院住院的患者将要多交一项费用:医疗垃圾集中处置费。收费标准为每张病床每天2.30元。
按照南昌市物价局的规定,从11月1日开始,医疗垃圾集中处置费由南昌市的医疗废弃物处置部门向各医疗机构收取,而医疗机构向患者收取。患者到医院门诊就诊时,每次要交0.1元的医疗垃圾集中处置费。但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民政部门公布的特困对象,可以免交这一费用。
南昌市物价局有关人员解释说,考虑到上述收费新标准可能引发争议,新标准暂时试行半年。试行期间,如果江西省出台了新的规定,将按省里的规定执行。试行期满后,南昌市物价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再制订正式的收费标准。(完)(来源:新华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