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5日电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表示,中央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五个主要问题。 这五个问题分别是:
一,2002年,财政部、原国家计委等部门在年初安排预算时,有部分资金没有批复落
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而是在年度执行中通过追加的方式再进行分配。这种做法,不符合预算法关于年度预算应及时批复到各预算单位的规定。这样做不仅加大了部门自主追加预算资金的权力,而且分配中缺乏透明度,容易产生随意性,不利于预算管理监督和国家机关的廉政建设。 二,1999年,财政部在清理整顿国务院其他部门周转金时,对援外合资合作基金和对外承包工程保函基金未按规定予以清理,目前仍由商务部和财政部作为有偿使用资金出借给有关企业,或作为担保资金用于有关企业的垫支。财政部应根据当前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在理顺管理机制的同时,对上述基金尽快进行清理。 三,2002年,财政部在批复和追加4个部门预算时,将中央补助地方支出9.58亿元,作为中央本级支出列入部门预算,由这些部门用于对地方的补助。这种做法,违背了预算法关于部门预算应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的规定,同时,这部分资金的使用也脱离了地方政府和人大的管理监督。 四,2002年,财政部用退库方式解决应由预算安排的部分支出。其中,从增值税中退库11.23亿元,用于三峡建设;从企业所得税中退库2.4亿元,用于解决库区移民安置问题。1988至2002年,经财政部批准,国家物资储备局系统从实现的物资变价收入中,坐支38亿元用于管理费开支,其中2002年坐支5.78亿元。这种做法,不符合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人为缩小了预算收支规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分配秩序。 五,原铁道部、交通部等11个行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财政部自1998年开始,陆续将存放在这些部门的行业统筹资金结余收缴到中央财政养老保险基金专户,截至2002年底余额为59.34亿元。根据国务院规定,上述资金应主要用于平衡移交过程中地区的资金缺口问题。但财政部一直将这部分资金存放在中央财政养老保险基金专户,没有按规定安排使用,每年又另外通过预算支出,安排行业统筹移交地方后的资金缺口。这种做法,不仅造成了这部分资金的长期闲置,而且还加大了中央财政支出负担。(完)(来源:新华网)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