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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选拔干部严审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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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1日13:30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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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讯 针对政协委员“在职人员申请文凭、学位,必须由有关学术部门严格审查”的建议,广州市委组织部近日答复,广州已下发规范和加强干部学历、学位管理,防止出现假学历、假学位的通知。目前组织人事部门在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及有关项目时,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认真填写,若无法审定学历、学位,需要会同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定。此办法在今后的选拔干部工作中,将从严掌握。
曾航波委员说,学术腐败是学术界常见的一种腐败方式,一些高校、政府职能部门为了部门或个人利益,违规“批发”文凭、课题、奖励等。
曾航波委员建议,各高校、科研机构对文凭严格把关,按学籍、学位条例执行,防止文凭随意外流。同时要控制在职文凭、学位发放,对在职人员申请文凭、学位的,必须由有关学术部门严格审查,考核干部时要掌握其文凭的真实成分。至于出课题、奖励、论文则要完全尊重专家评选意见。
据悉,广州在2000年对所管辖的干部学历、学位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2001年,广州市级党政机关中层领导职位全员竞争上岗以及历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中,凡涉及到学历问题,无法确定的,都要求干部所在单位或本人提供就读学校出示的有关文件及教育厅的审查意见。广州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组织人事部门在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及有关项目时,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认真填写,若无法审定学历、学位,需要会同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定。此办法在今后的选拔干部工作中,将从严掌握。(成小珍 张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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