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初,时年46岁的孙某在网上聊天室结识了比自己小14岁的上海网友范某,两人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十多天后,孙某终于熬不住相思之苦,专程赶到上海与范某相见,当晚两人就在宾馆开房同居。
在上海期间,范某表示,自己是职业股民,炒股技术不错,并称2001年上半年有行情,若有现金投入,必然会赢利不少,还许诺,若孙某借钱给他,无论股票盈亏如何,都会给孙8%的利息。一星期后,孙某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范某,回山西筹钱。2000年11月14日至2001年1月9日,孙某通过当地银行分5次共将262000元现金打入范某提供的账户内。
2001年春节过后,孙某与丈夫离婚,将自己的20多件行李托运到上海,与范某租房同居。然而没过多久,孙某发现范某并非自己想象的那样可靠,生活也开始有了矛盾。于是,2001年6月底孙离开范某,并开始向范某索要262000元。
但让孙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范某在断断续续还了38160元后,便以钱都在股市为由,拒绝归还。气愤不已的孙某只得一纸诉状将范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范某归还223840元及利息6398元。法庭上,范某辩称,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262000元是孙某送给他的,孙某比自己大14岁,如果这钱不是送给他的,他才不会和这样的老女人同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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