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昨天(5月2日),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个别确需返乡的外来务工人员,首先要进行健康检查,在广州市经协办通知其原籍地有关部门和原籍地政府或有关部门驻穗办事处,由办事处查验同意并向当地政府办理交接登记后,在其组织之下方可安排返乡。
转自搜狐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三不得”
转自搜狐
通知称,根据国务院副总理、全国防非典型肺炎工作指挥部总指挥吴仪4月30日的指示,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必须切实落实“三不得政策”,即不得与非典型肺炎或疑似病例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不得采取放长假、回乡医治等方式,将患者推向社会;不得大范围疏散外来务工人员。同时,各类用工单位要制订防治方案,确保“五一”期间不停工、不停产、不擅自招收外地新民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管理和预防工作。
转自搜狐
未经查验同意不得擅自回乡
转自搜狐
通知要求,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关闭破产、经营困难或开工不足的企业,要针对不同情况,千方百计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组织安排好外来务工人员就地工作、就地学习、就地休息,对要求返乡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时坚决予以劝阻。对个别因故确需返乡的外来务工人员,要按先进行健康检查等手续办理;严禁各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未经查验同意,擅自分散或包车回乡。一旦发现非典患者或疑似病例,要立即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