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乡村教师赵帮宁被人强加强奸犯罪名,并被判有期徒刑10年。在付出沉重的人生、家庭代价后,他仍然不断申诉———26年后,法律证明他不是强奸犯 。
今年73岁的赵帮宁第3次成为远乡近邻的新闻人物:11月7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他的不白之冤。26年前,他戴着强奸的罪名被抓捕。今年7月,县法院给他送来了一份宣告他不是强奸犯的无罪判决书。为这,老人等了足足26年。
赵帮宁曾是西充县华光乡中学的教务主任。一天,有几个人突然到学校将他带走,被审讯了3天3夜之后,赵才明白,原来是他在工作中得罪了乡里的某位领导,乡里组成专案组把他抓起来,要他承认自己曾经强奸过班里的女学生。
两位指定被“强奸”的女学生孙先会和张琼华都已经交代了赵帮宁多次“强暴”她俩的经过。尽管专案组人员诱供逼供,赵始终没有承认强加在自己头上的罪名。赵被关押了7个月后,此案移送给了西充县公安局。尽管赵知道自己是清白的,也坚信公安局拿不出证明他强奸过学生的任何证据,但1977年7月18日,县法院还是根据张琼华和孙先会的口供判处赵有期徒刑10年。
赵跨进监狱之门第一天便开始申诉。在狱中,他拼命写申诉材料,基本上3个月就上交一次。1982年,县法院第一次着手对此案进行复查,复查的结果还是认定赵强奸事实存在,但法院认为以前量刑过重,于是将赵由10年刑期改为7年。1984年,赵刑满回到农村,仍然不断递交申诉材料。法院从1985年开始一直到去年年底又对此案复查过4次,但4次复查都认定赵强奸事实存在,驳回赵帮宁的申诉。就在赵心灰意冷的时候,今年1月,西充县法院副院长何绍明亲自带队对此案再一次进行复查。
他们首先找到了当年自称被赵帮宁“强暴”的女学生了解情况。今年已经45岁的孙先会承认她当年的口供是专案组刑讯逼供炮制的。这一点在当时专案组成员之一的赵伯森那里得到了证实。当年,赵亲自参与了对孙先会的审讯,他说刚开始孙坚持不承认赵强奸过自己,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孙向专案组提出做处女膜鉴定,但被专案组人员断然拒绝。既然孙没有承认自己被强暴过,那这些口供上的强奸细节又是谁写上去的呢?赵伯森说,当时他们就按照成年人的性生活描写了两段证词。证词编造好以后,利用恐吓强迫让孙先会签字画押了。专案组人员认为,只有1次强暴行为还不能说明问题,于是凭空想像编造了4次。他们还觉得只强奸1个女学生也不够,于是又在学校里找了另外一个老实单纯的女生张琼华,强迫她盖了手印。
两份由专案组人员炮制出的假口供在一夜之间改变了赵帮宁的命运,法院根据这两份假口供判赵帮宁10年有期徒刑。入狱以后,赵帮宁被开除党籍、公职。出狱后回到农村连一分土地都没有分到,全家5口人只能靠他妻子的一亩多地艰难度日。赵帮宁被捕时,大女儿正在上高中2年级,成绩一直是全年级的前3名,由其入狱,大女儿受不了周围同学的歧视不得不休学回家,后来成了一名环卫工人。同时,赵帮宁的罪名使他的两个儿子也先后辍学回家务农。而更让赵帮宁接受不了的是他的罪名给全家老小带来的精神上的巨大压力。赵帮宁的孙女经常被周围同学指指点点,说成是劳改犯的孙女。两份假口供不但毁了赵帮宁的大半生,同时也毁了两个女学生的名誉。
法院的5次复查中为什么都没有人发现事实的真相呢?西充县法院副院长何绍明对此解释说,主要是当时的承办法官没有认真地分析证据,没有发现证据之间存在的明显矛盾。何副院长介绍说,其实两个女学生的口供漏洞百出,比如专案组一天之内对孙先会做了3次讯问笔录,而每一次笔录中孙先会交代的被强暴的时间地点都不一致,情节也相互矛盾,这3份笔录有明显编造的痕迹。赵帮宁认为,自己及家人20多年来所遭受的磨难都是由于公安机关错抓,法院错判造成的,因此他认为相关司法部门理所应当对此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目前,赵帮宁正在准备向有关部门提请国家赔偿,同时要求恢复公职,恢复名誉。
四川日报记者冯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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