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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负责人表态:“食人鱼”引进未获国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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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8日02:44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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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董峻)农业部渔业局负责人27日表示,各地从国外引进的“食人鱼”并没有获得渔业行政部门审批,而这种审批是确保本地生物多样性不被破坏的重要环节。
《渔业法》规定“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此,这位官员说,各地引进的“食人鱼”基本上都是作为观赏鱼或其他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引进的。对这些物种的引进,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立法,并且这项工作涉及环保、渔业、海关、工商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协助配合,共同来规范物种引进活动。
农业部渔业局目前正在着手制定《水产苗种引进管理办法》,建立水产苗种引进审批和风险评估机制。在对现已引进的水产苗种引种情况进行科学评价的基础上,制定引种名录,实行属地化监管。
新闻分析:“食人鱼”为何遭全面“封杀”?
25日,国家渔政渔港监督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以及公园、水族馆等养殖、展示的“食人鱼”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和销毁,并严禁将其放入自然水域。一条小鱼,何以遭此“飞来横祸”?生物专家介绍说,我国南方有很多水域基本符合“食人鱼”生存条件,这种鱼一旦适应了我国自然水域环境,形成自然种群,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大量猎食我国的土著鱼类及其食物资源,迫使部分土著鱼类在生存竞争中灭绝,对生物多样性、对入侵的水域生态系统造成极大的破坏。
清除“食人鱼”为何不留活口?一些人认为,应该为科普、教育等公益性事业保留一定的“食人鱼”,如在管理严格的水族馆内用作观赏等。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在外来物种管理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监管手段还不适应。“食人鱼”生活在水中,以卵生方式繁衍后代,防其逃逸比陆生动物要难得多,万一不慎让其流入自然环境中后果严重。因此,渔业局有关官员明确指出,目前从对社会、对公众安全负责的角度,只能采取清除的方式。
值得关注的是,因“食人鱼”外观很像我国现有养殖的淡水白鲳,所以市场上的部分“食人鲳”实际可能是淡水白鲳。这是因为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人们的猎奇心理,以淡水白鲳冒充“食人鱼”作为观赏鱼出售或招徕顾客进行垂钓等。在“封杀”中对拿不准的,渔政部门也将以“食人鱼”处理。
新华社记者 董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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