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以粮食换生态” 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
2002年6月20日20:19 新华网
|
稿件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记者 袁晔)国务院今天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意见,这表明中国政府“以粮食换生态”、造福子孙后代的重要决策正得到全面实施。
这一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在适宜退耕还林的地区,农民可自愿把不宜耕种的坡耕地转变为林地草地,政府按统一标准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粮食和现金补助,以及用于造林的种苗和补助。
退耕还林是中国政府自1998年在长江、黄河上中游地区全面禁止森林采伐以来采取的又一项重大生态政策。
据统计,由于长江、黄河流域上中游地区毁林毁草开荒,陡坡耕种,导致每年流入长江、黄河的泥沙量达20多亿吨,其中三分之二的泥沙来自粮食产量低、水土易流失的坡耕地,使这里成为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而中国在粮食库存较多的情况下实施退耕还林,不仅能促进生态建设,也可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特别是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曾将其称为“开仓济贫”之举。
根据今天公布的国务院的意见,国家对退耕户的粮食补助,在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和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分别是每年每公顷2250公斤和1500公斤,现金补助是每年每公顷300元,种苗和造林费补助标准为每公顷750元,补助年限为5到8年。
退耕户还享有林木所有权,在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后,承包期可延长到50年,允许继承、转让,到期后仍可依法继续承包。
据林业部门介绍,由于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切身利益,退耕还林政策在各地普遍受到欢迎。国家林业局2001年对全国17个省和新疆建设兵团的核查结果显示,全国退耕还林合格率为92.28%,高于其它生态工程。
退耕还林的范畴还包括退耕地还林、还草、还湖和相应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据国家林业局统计,在1999-2001年试点期,全国累计完成的退耕还林面积超过220万公顷,试点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已有所好转。
今年起,这项浩大的生态工程在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580个县全面启动,预计到2010年时总投资将超过1000亿元。工程完成后,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等地区75%的坡耕地和46%的沙化耕地将被林草覆盖,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有望得到明显改善。
中国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3500多万亩
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记者 赵承)国务院西部开发办的统计显示,到今年5月上旬,中国已经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3500多万亩。退耕还林工程不仅有效改善了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而且对于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被广大人民群众称为“德政工程”。
据介绍,1999年率先启动的四川、陕西和甘肃三省累计退耕还林595.3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05.1万亩;2000年,全部试点地区核实退耕还林642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685万亩;2001年核实退耕还林63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845万亩。造林成活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粮食、现金补助基本兑现到户。200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退耕还林工程。
据初步统计,到5月上旬,已完成退耕还林1710万亩,占计划的50%;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425万亩,占计划的36%。
国务院西部开发办有关负责人说,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把退耕还林同调整农林牧业结构、建设基本农田、发展农村能源、实行生态移民,以及封山禁牧、舍饲圈养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生态改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三赢”之路。实践证明,退耕还林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深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完)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