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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打工妹拾金不昧竟被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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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5日10:59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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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杨新省 记者 杨 雯 实习生 朝 阁只因拾金不昧,24岁的打工妹晓芳化名被老板炒了“鱿鱼”。
来自蓝田的晓芳,在西安市李家村新元服装城打工,前日上午7时许,刚上班的她在自己打工所在的609通道607号摊位前捡到了2000多元钱,生性老实的她主动将此事告知了老板张某,张某顺手将钱拿走,压在了桌布下边。消息传出后,与张某在同一通道做生意的一位“女老板”来到张某的摊位,声称这是刚才在她摊位上进货的顾客丢的钱,要求把钱交给她。由于失主难以确认,晓芳建议老板及老板娘苏某拨打“110”报警,以便尽快找到失主,可老板娘不但不听,反而训斥她:“干你的活,如果不想干你就坐在那儿,少管那么多事。”并称,钱是在她摊位前捡到的就应是她的。但晓芳执意要将钱交到派出所,见此情景,苏某便与张某商量了一会儿,由张某陪同晓芳一起把钱交到了西安市公安碑林分局文艺路派出所。可当晓芳返回摊位时,女老板苏某却对她说:“现在快11点了,我给你算半天工资,你走人吧。”
做了好事却落得如此下场,晓芳心里很不舒服,但她想到服装城有人知道此事,万一有人去冒领这个钱咋办﹖于是晓芳又返回了派出所,可没想到,令人尴尬的事就在此时发生了,张某和那位女“老板”也在那里,而这位刚才还声称是自己顾客丢了钱的女“老板”这时却称自己是失主,而见证人则是张某。骗局被晓芳当场揭穿后,这两位自讨没趣而离去。
西安市公安碑林分局文艺路派出所希望失主尽快来认领钱物,认领电话:0297857858、7858774,同时也希望有好心的老板能聘用正直善良的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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