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光东 一些怀念收容遣送旧制度的情绪似乎正在泛起。 你在京、沪、穗的一些媒体上就可以嗅到它的气味。这三地一向是流动人口众多的城市。 在北京,有媒体报道,“收容遣送”已经寿终正寝,身份证又不能随便查了,因此推断,警方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可能要降低;而且,北京火车站、公交站等场所渐渐多起来的流浪乞讨者也在影响市容。 在上海,也有媒体报道,由于收容遣送办法已废止,警察在街上遇到乞丐时,惟一能做的只剩下驱赶;运气好的乞丐每天能有200元进账,和白领的收入不相上下;随着上海的乞丐逐日增多,城市的容貌正被渐渐侵蚀。 在广州,有媒体报道,收容一废,广州就盗抢活动猖獗,火车站混乱,发案率狂升,“毛贼甚至发出‘不怕警察’的狂言”。 这些报道似乎在向我们“暗示”:收容遣送制度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法宝,是树立城市形象的不二法门。 其实,这些报道的可信度,在其甫一出笼时,就已招致有力批驳。仍需强调的是,坚信上述“事实”的人,恰恰忽略了这样一些“事实”: 假维护市容、治安之名,许多并不符合收容条件的公民被管理人员滥施收容,甚至有些被收容者最后不明不白地死去;如果穷其一生,相信采编上述报道的媒体人员在祖国大地上随意走动时,也未必敢担保自己不被错误收容。因此,废弃收容是自由的胜利,也是乞讨者重新赢得自己“最卑微、最低贱的自由”的胜利。 他们还忽略了:乞讨者也是一个公民,只要不是确实妨碍了他人的自由,他也有权平等地享用公共资源,你可以拒绝乞丐进你家门,但你无权拒绝乞丐到你“户口”所在的城市;那种认为流浪乞讨者必然会犯罪的“莫须有”论调,企图以隔离换取城市的所谓秩序和形象,已经沦为不折不扣的“有罪推定”和歧视臆想。因此,废弃收容也是平等的胜利。 他们还忽略了:乞丐的领子可能永远不会是“白”的,乞讨者放弃了最起码的做人尊严,他们中的许多人是因为失业、失恋、家庭破裂、健康等原因沦落街头,是被社会竞争所淘汰的不幸人群;中国自古就有“救济”的风尚,而办红白喜事大摆筵席时必须等来叫化子、好酒好肉招待了才能开席,一直到现在还是至少我家乡的民俗。所以,废收容而改救助,也是博爱的胜利。 他们还忽略了:收容旧制度违背了立法法、宪法等上位法的基本原则,地方立法也乘机加码扩大收容对象,导致国家法制的不统一。因而,废弃收容,同样是法治的胜利。 事实上,在国务院废旧立新前,不是没有不同的声音,很多人也曾以市容、治安为由力主保留收容制度。不过,也正因如此,才更见国务院实现公正的那份果敢和勇毅。 收容旧法和救助新法要到8月1日才分别废止和生效。从实际看,结合实践进一步推出行之有效的救助细则,也是必要的。但是,面对目前对收容的某种怀旧情绪,我们不得不重申:废收容而改救助,此举体现了“三个代表”,体现了社会进步,必须坚持。今天我们之所以作出上述重申,是因为真理不怕重复,同时真理也需要不断重申。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