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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抛婴”与劳动力市场规范(自由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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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5日06:22 人民网-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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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李琳
据11月4日《江南时报》报道,11月2日中午,在苏州观前街中心路段,未婚先孕的打工妹王红梅从书店二楼将刚刚产下的男婴扔出窗外,致使仅有2000克的早产婴儿外表严重挫伤,头颅、口腔流血不止,生命垂危。而当记者追问原因时,王红梅神情冷漠……
如果仅用“惨无人道”、“匪夷所思”对这位母亲进行道义上谴责,大概还不能反映事件的全貌。这名来自劳务输出大省安徽的年轻女子,去年10月来苏打工结识了一位男友,今年4月发现怀孕后,其男友让她把孩子生下来。但到了10月份,男方突然不知去向,导致这起“虎毒食子”惨案的发生。可以说,王红梅本身也是这出未婚先孕悲剧的受害者。但问题是,为何报端屡屡见闻有打工妹遭欺遭辱成为受害者,又屡屡导演再一幕悲剧的产生?以此案为例,王红梅难道不知道未婚先孕要面临的道德批判和严峻的社会、经济压力?不知道父母对孩子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难道没有考虑从二楼摔下婴儿要受到故意杀人罪的法律制裁?更重要的是,一位22岁的打工女难道从未受到过任何这方面的教育?
纵观整个社会,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城镇扩大,一支日益壮大的劳务输出队伍从农村涌入城市,分布在各个岗位或角落,既脱离了村委会的管理,又未纳入居委会的范围,成为一群四处自由流动的边缘人群。一方面,他们吃苦耐劳,干着城里人不愿干的粗活累活,已经融为城市不可或缺的劳动主力。另一方面,这些以劳动力为资源的打工者普遍由于受教育程度所限,由贫困地区进入五彩斑斓的经济世界所产生的落差感,在异地独自生存的寂聊感,又使他们往往成为城市不稳定因素的制造者。特别是近年来,劳务队伍出现扩大化和低龄化的双重倾向,其所引起的社会问题也日趋严重。粗放的婚恋形态、随意的生育观念、淡薄的法制意识,导致了心灵畸变乃至犯罪。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完善的针对城市下岗工人的再就业培训体系,但还未曾出现针对广大打工人员的教育系统。劳务市场还只是简单的劳动力中介和交换场所,边缘群体的生存、学习、发展状态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劳动力离开原住地后,思想行动处于“无人管无人教无人理”的社会真空带。在我看来,要控制其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力,关键是控制真空带,规范三个市场:其一是培养具有一定素质劳动力的劳方市场。劳动力的输出应作为乡村工作的一部分,不能任其发展。乡村基层组织应对本地外出人进行适当的年龄控制、基本的法制和道德教育、简单的就业指导,减少进城后的盲目性和挫败感。其二是规范的中介市场。能根据劳动者需要提供岗位信息、基础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其三是负责任的资方市场。在享有劳动力服务的同时,也要为劳动力的居住、教育、医疗提供必需的反服务,对其状态进行大致的把握。我国已对所有下岗人员进行网上管理,而边缘群体管理这一块仍处于空白地带。种种社会问题怎能不频频产生?因此,杜绝如此“幼母弃婴事件”发生,谴责不是手段,进行规范管理教育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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