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报道,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纵火焚屋烧死亲夫的潘友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出由丈夫沾花惹草、妻子怀恨焚夫为主要情节的家庭悲剧,以一人被烈火焚身,一人身陷牢笼的结局而落幕。 去年5月1日凌晨4时许,接连不断的玻璃落地声将顺德容桂容里居委会居民梁某从睡梦中惊醒,发现陈某家的三楼窗口浓烟滚滚,火光四射,方知陈家发生火灾了。梁某一边打110报警,一边叫妻子赶紧去陈家拍门示警……拍了好久,才见陈某的妻子潘友娟拉着两个孩子不慌不忙地走出来。 此时警察也赶到了,问潘友娟“你丈夫呢?”潘友娟却答非所问地说:“包二奶了”。警察再问,她才说其丈夫还在三楼,并漫不经心地声称是她倒汽油点着火的。于是,警察将潘友娟带回了派出所。 经审讯,潘友娟便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其丈夫陈某在外“包二奶”,她多次劝阻,陈某就是不听。对此,她忍无可忍,便想用汽油在家里烧一烧来恐吓一下他。2002年4月30日,她准备了10元钱的汽油和打火机。于5月1日凌晨4时多,乘陈某正在熟睡之际,她将汽油泼到三楼客厅的沙发、窗帘和桌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了窗帘布。望着猛地烧起的大火,她大喊一声“烧死你!”便到二楼叫醒一对儿女走出家门。 佛山中院经审理认为,潘友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潘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陈某无视道德规范,对案件的引发有一定的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记者李钢 通讯员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