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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童工断指案再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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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6日01:37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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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营口消息 (特派营口记者 安利) 本报曾于去年报道的童工断指案昨日再次开庭。
去年11月,安徽童工张金鹏到营口老边区某厂打工期间,在操作制管机时,不慎被机器绞断右手无名指和小指上段。张金鹏在正当的赔偿要求未果后,将该厂老板告上法庭,而老板不承认张金鹏是该厂工人,营口驻军某部两名军官在一审时,毅然出庭为张金鹏作证。营口市站前区法院经审理后,于去年12月作出判决,判被告赔偿原告1.2万元。被告不服上诉至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昨日庭审,上诉人(一审时的被告)、营口老边区某厂老板陈维秀和被上诉人张金鹏的表哥徐玉宏均到庭(张金鹏因在安徽读书不能到庭)。法庭在进行了正常的庭审程序后,当庭未作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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