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本市法院受理了多起案件,表明“金山农民画”正遭受赝品的冲击,在市场上经常可以看到有人仿冒画家名字,制作销售“金山农民画”;有人复制、抄袭作品;有人非法印制在台历、被单、包装盒等面上再进行销售。然而,却没有人能鉴定“金山农民画”。如何在法律上保护“金山农民画”,成了一个难题。 转自搜狐 “金山农民画”源于上海金山一带农民的业余创作,其作者大都是一些能绣善织的妇女。她们把剪纸、刺绣、灶壁画、蓝印花布等古老艺术特色运用到绘画创作中,又把自己熟悉的乡村生活以浪漫主义的想像力,大胆进行艺术夸张,形成各具个性的艺术构思和造型特色。 转自搜狐 目前,金山农民画院具有创作能力的农民画家就有120人。31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有300多幅作品被国内外美术馆收藏。 转自搜狐 律师界人士认为:目前我国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著作权》没有涉及得这么细致。为确保“金山农民画”在国内外艺术界的应有地位,专家建议,“金山农民画”画家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可以到上海市版权局进行作品自愿登记,证明自己的创作在赝品产生之前即可;还可以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或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转自搜狐 法律界人士还建议,金山农民画院可以设计自己的标记或徽号,进行集体商标注册,并依据商标法申请具有排他性的法律保护。 转自搜狐 至于金山农民画院认为只有出自金山农民画院的画才是“金山农民画”,有关法律专家不认同这一说法,上海市版权局的任彦律师说:“显然这一说法过于牵强。如果‘金山农民画’指的是金山农民创作的画,那么,除了金山农民画院以外的金山农民画的作品,也应称为‘金山农民画’,这在法律上不构成侵权;如果‘金山农民画’是专指一种民间美术中的绘画风格,那么也应该允许其他地方的人用这种风格创作。” 转自搜狐 据市文广局有关人士透露,本市美术品管理办法正在制订中,这对“金山农民画”之类的民间艺术作品保护将起到积极作用。 转自搜狐 本报记者孟录燕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