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街头“艺术”惹争议。 |
皇姑区岐山中路某小学校门口对面赫然摆着一幅1米多高的女性全裸照片。裸女不仅吸引了众多学生好奇的目光,更引起了学生家长的置疑。针对这种情况,沈阳市教育局德育处施处长明确表示该图片将对学生身心造成影响。沈阳市工商局广告管理处的孙先生也表示此种“艺术”不合适。 昨日中午12时,记者根据读者提供的地址来到皇姑区歧山中路。在街路南侧,记者看见了这家名为“俏家人”婚纱影楼门前摆放的三幅大型照片。中间一幅照片是2名情侣甜蜜的合影,左边一张照片是一名衣着暴露、手拿抽烟的年轻女孩,右边一幅则是一名女子的下身裸露的照片。 记者经过调查得知歧山中路附近共有三所小学。就在记者解情况的时候,不时有小学生途经此地。记者就此咨询了婚纱影楼的工作人员,对方并不认为此事有什么不妥。一名姓赵的工作人员说:“我们要有一些特色”。谈到裸女是否会给小学生带来负面影响,该工作人员表示,学生们在人体摄影的书籍中也会看到裸体。她最后向记者强调“这是艺术”。 昨日下午2时,记者采访了沈阳市教育局。德育处的施处长明确表示,这张“裸女”图公然摆放在学校对面,无疑会给学生的身心造成负面影响。 记者随后又与沈阳市工商局取得了联系。广告管理处一名姓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店堂牌匾广告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禁止不合时宜的画面露脸。如果该店的店堂牌匾广告不符合要求,他们将指派当地工商所进行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的规定,店堂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广告准则》第7条第二款的第五项、第六项也规定:广告内容中不允许含有防碍社会公共秩序社会良好风尚,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等内容。孙对该影楼工作人员提出的“艺术感”并不认同。他认为在公共场合下展示这种艺术有些不太合适,店方应掌握一定的“度”。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