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浪)昨日从云南省“毒鼠强”专项整治小组获悉,为在今年内彻底消除毒鼠强在我省的危害隐患,《云南省剧毒杀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经过充分酝酿和准备后,已正式出台。
目前,云南省农业厅、省安全监督局、省质监局、省药监局等11部门联手制订了《云南省剧毒杀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云南省“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自今年10月1日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者饵料20千克以上的;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料、原药、制剂50克以上不满500克,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不满20千克,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