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高考即将于7月7日开始,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昨天就今年高招工作考风、录取、收费等问题作了说明。
■严肃考风重大违纪媒体曝光就考风考纪问题,这位发言人强调指出,要根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原国家教委第27号令)、《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原国家教委第18号令)等规章,严肃处理高考中所有违纪舞弊行为。对以往发生过或可能发生考试严重舞弊情况的地方,上一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应派出人员提前介入,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个别严重违反有关考试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要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必要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规范录取“三不准、一禁止”
据了解,普通高校招生推行网上录取三年多来,取得了全面成功。远程化是网上录取今后的发展方向和工作目标。因此,今年录取期间,部分到达录取现场的招生院校,不得进入当地省级招办工作场地,只能在省级招办设立的相对独立的异地院校录取分场进行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三不准、一禁止”。即“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准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进入学校,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向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递条子、打招呼;禁止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拉拢生源以牟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合理收费标准与2000年持平就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收费的管理,这位发言人强调,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今年3月下发《关于2002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高等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继续稳定在2000年规定的水平。禁止高等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不得将向考生收费与降分录取挂钩。禁止以“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赞助费”、“转专业费”等名义向学生乱收费。禁止以代收费名义向学生多收费、高收费。未经批准的招生收费项目学生有权拒交。各招生院校还要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并在招生章程中注明。对那些顶风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新闻发言人指出,今年9月即将实行的国家奖学金制度,是国家为资助高校贫困生完成学业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措施。高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附送本校对学生资助办法的指南,使新生能够明晰通过何种途径可以获得何种项目和额度的资助。(晨报记者王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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