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话计价器与您脸对脸 电信服务明码标价生效
2002年8月2日14:25 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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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娱乐信报
从今天起,您在打公用电话时如果发现计价器的显示屏没有对准您,就可以打12358向物价局投诉。由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出的《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昨天已经生效,所有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明码标价。
根据《规定》,任何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也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据悉,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在营业场所或代办场所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并在便于用户查询的地点免费提供电信服务价格查询服务。如果提供电话信息服务,应公开各类信息服务的项目和价格;对于有人值守的公用电话服务,应在显著位置明示服务项目和价格,并应将公用电话计价器屏幕面向用户。
电信业务经营者如果违反这项规定,物价局有权依法处罚。(记者吴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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