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三省盗窃 “医院幽灵”入狱
2002年9月17日08:55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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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9月16日
本报讯 在短短几个月内,先后流窜山东、江苏、浙江,大肆盗窃乡镇卫生院药房的吉某、韦某日前被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
2001年初至同年10月,二人先后窜到山东薛城,江苏常熟、江阴,浙江宁海等地,选择当地乡镇卫生院的药房,白天踩点后,夜间撬窗入室盗窃药品。在江阴、宁海等地共计窃得药品价值28000余元。2001年10月30日晚22时许,二人携带从宁海窃得的药品乘坐长途汽车途经南京时被警方查获,当场从韦某手提包内搜缴出自制转轮手枪2把、子弹38发。11月3日,又在山东枣庄吉某住处缴获自制手枪2把、子弹16发。(刘必军 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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