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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正成为反家庭暴力法律支持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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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5日11:32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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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市11月25日电(记者 李鹏翔 周兰) 在11月25日“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前夕,湖北省妇联正式向省人大提交了《湖北省反家庭暴力决议》立法论证报告。而此前,湖南、辽宁、四川、江西等10个省区已经在反对家庭暴力上制定了地方性的法规,地方立法正成为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支持的主动力,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制暴”。
湖北省妇联副主席赵吉凤表示,目前国家还尚无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具体全国性法规,因此各地都在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制定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对这一行为进行规范。湖北省妇联从1999年起,就在全省范围内的家庭暴力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了理论研讨。调查显示,近年来,家庭暴力在湖北有上升的趋势,过去一般出现在农民、工人家庭,现在在知识分子、干部家庭中也屡屡出现。这证明,通过广泛宣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家庭暴不仅仅是“家务事”,而是侵犯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害人要拿起法律武器,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抗争,而一部地方性的专门法规将会更有利于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湖北省妇联已经与公安、司法部门加强了沟通,力求在反对家庭暴力行为上相互配合,有效执法。去年,在联合国妇女儿童发展基金资助下,湖北省妇联开办了反家庭暴力培训班,当地的公安、检察、司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参与了培训。对于家庭暴力的投诉现在已与当地公安部门的110报警台联动起来,乡镇、街区的反家庭暴力投诉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湖北省妇联权益部的詹河焰科长指出,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的重点就是要“实”,具有可操作性,而不能停留在一般口头的号召上。立法的关键就是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作用,及时有效地进行执法,以切实遏制家庭暴力。地方法规中要充分尊重个体权利,让每个家庭中的成员明白自己作为单独个体拥有的合法权益,并为其提供维护这一权益的法律武器。詹河焰科长表示,湖北省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立法已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可望于明年通过人大审议后正式出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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