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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水域事故频频发生 落后装备不堪应急救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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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27日02:52 东北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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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松花江沉船事故使水上安全成了焦点,天然水域的公共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
24日中午,记者来到松花江边,看到了10多位游泳爱好者在江边进行着“野浴”。
哈尔滨市公安局水上民警队大队长马辉说,江水无情,他们已经加强了巡逻,但要真正远离悲剧,需要人们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他介绍说,自入夏以来,已经有16人在松花江溺水身亡。
哈市动力区40多岁的王先生、李先生两家人,至今仍然悲恸欲绝,因为上月底,两家各有一个孩子不幸溺水身亡。8月16日,平房区一户居民一家人在江北野浴时,36岁的父亲遇难身亡。
公安部门的资料表明,松花江每年至少要吞噬30多条生命。
目前,哈市公安局水上民警队负责松花江的水上救护。
天然水域的公共安全,该由谁来负起责任?提起这一话题,马辉一脸的沉重:因该队的装备无法应急,绝大多数的救护行动为时太晚。公安部门现场救护手段有限,除了竹竿、救生圈、救生索和人下水等水面救助手段外,对落入水下的生命束手无策。该队水上救护队员共有16人,有限的人力,肩负着12县市的松花江水域,仅市区的沿江就有20多公里。惟一能够快速反应的雅马哈摩托艇还是在1985年“8·18”沉船后哈市给配备了6艘,由于服役了16年,都已到了报废的年龄。目前,还有两台可用的也正在翻修,不能投入使用。马队长打了一份报告,内容是欲添置一台气垫船进行紧急救援,但由于需50万资金,被搁置。
目前,松花江水域出现人、船险情,打捞搜救只靠一部公安局的110急救电话,然而这部“救人的电话”却没有救人的设施和指挥权利。据了解,松花江水上救急分三个部门管理,发生在指定水域溺水的归哈尔滨体育局江上管理办救护队的急救范围。如果发生江上沉船事故,急救工作归属黑龙江省航运局打捞站。经记者询问,该打捞站称,其主要任务是随时搜救遇难船舶及船上的财产和生命,他们可以对游泳溺水者出救护之力,但这不在其职责范围内。按照国际惯例,救人为无偿义务,但救船为有偿服务。这两部门虽有急救能力,但都没有向社会公布急救电话。
据了解,去年10月,北京999紧急救援中心正式向市民推出空中和水下立体救援服务。今年3月,浙江“12395”水上搜救专用电话正式开通,今后在浙江沿海水域,船员如遇险,只要拨打这个电话,公安、海事局等多家组织提供的船艇、直升机等会在接警后前来救助。
马队长介绍,“8.15”沉船事故就是一个例子。当群众向没有救人能力的“110”求助时,因三个救人部门之间不能相互协调,最后,“110”只能无奈的求助于哈工程大学内没有生命的“声达机器人”下水探测沉船位置。
由于哈市没有统一报警电话,江上船舶人员遇险求救报警方式五花八门,导致部分江上遇险船舶和人员因报警不及时而贻误搜救时机。
哈市社科院副院长鲍海春认为:天然水域游泳问题,宜疏不宜堵,政府应在大型天然水域里,建一些公益性的游泳安全设施,让游泳者集中在有一定安全保障的水域里。同时,在这些水域里装上免费报警电话,还要组建“水上救护110快速反应系统”,由政府出资或市场化运作,及时、妥善地处理江上遇险急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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