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抢走他人5元钱 检察机关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 |
| |
2002年10月14日10:59 中国新闻网
| |
|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大河报报道,河南登封市东金店乡的王俊涛怎么也想不到,抢5元钱和一把价值不到两元的削铅笔刀,使他触犯了法律。日前,登封市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王俊涛提起公诉。
今年8月23日晚9时左右,王俊涛和同村的宋学峰(在逃)在登封市迎先公园南门附近闲转,看见乘凉的董某及其女友,宋学峰告诉王俊涛,董很像曾经打过他的人。为报复,两人抓住董殴打起来。为获取财物,两人又将董身上仅有的5元钱和一把削铅笔的刀子抢走。
登封市检察院认为,王俊涛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陈秀华)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