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记者最近从深圳海事局获悉:“3·15”重大海难事故调查已有结果:此次碰撞事故是由无名高速小船驾驶不当所致,因此其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鉴于无名高速小艇已经沉没,“船长”、船东死亡,决定不再对该轮追加处罚;外籍集装箱班轮避让合理,也不必对此次碰撞事故负责。
今年3月15日,深圳大鹏湾外海三门岛附近水域一艘新加坡籍集装箱船与一汕尾小船相撞,汕尾小船上12人落水,其中7人获救,4人死亡,1人失踪。
(李颖 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