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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严惩43名“毒鼠强”生产销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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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7日11:02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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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1月17日电(记者 李蕾)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生命安全,近期专项整治无视禁令,私自生产倒卖“毒鼠强”的不法分子,43名非法生产销售者受到不同程度处理。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毒鼠强”是一种毒性烈、危害大的化学剧毒物品,0.02毫克即可致人死命,2002年中国发生多起“毒鼠强”致人死亡案,包括南京“9·14”汤山特大投毒案。据阜阳市公安局提供的资料显示,2002年度皖北地区发生的投毒案中,使用“毒鼠强”的比例为93.5%。阜阳市公安局结合当地“毒鼠强”80%集中在乡镇集市,组织乡镇派出所加大对销售渠道查控的力度,发动群众举报,开展全市清缴“毒鼠强”集中统一行动。
目前,阜阳市公安机关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毒鼠强”的同时,加强对流动领域和销售网点的管理。针对当前少数非法生产户在非法生产的形式上、手段上更加隐蔽的新特点,采取更加灵活的方法,实行夜间突击检查,及时发现、查处“毒鼠强”生产销售点,并销毁收缴“毒鼠强”41200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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