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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龙岗公处“两抢”疑犯(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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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16日00:00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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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左图: 一批“两抢”犯罪嫌疑人被公开处理。 本报记者 徐文阁 张耀波 摄
宝安龙岗公处“两抢”疑犯
54名疑犯被逮捕,15名被宣判,警方提醒市民人多处发案率高
本报讯 深圳发出严打重惩“两抢”犯罪的吼声:54名“两抢”疑犯分别在宝安、龙岗热闹地段被公开处理宣布逮捕,15名犯罪分子被公开宣判。当犯罪分子被民警押上囚车时,数千名市民鼓掌欢呼,借此宣泄对“两抢”罪犯的愤恨。政法机关表示,“两抢”案件是深圳治安最大难点,对此类犯罪仍将坚持快侦、快破、快审、快结,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昨日上午,龙岗区、宝安区分别在横岗镇政府大院和都之都广场前举行了严打两抢公开宣判、处理大会。7000余名市民闻讯前来观看。政法机关有关人士称,选择在热闹地段公开宣判、处理“两抢”犯罪分子,这表示深圳将加大对“两抢”犯罪的打击力度,彻底向“两抢”犯罪分子宣战。
当犯罪分子被民警押出来时,围观市民响起了一片掌声。市民纷纷表示,“两抢”犯罪分子在深圳很嚣张,市民遭遇抢劫时不但钱物被抢,身体也经常受到伤害。警方有关人士称,“两抢”犯罪是深圳长期以来最大的治安问题,“两抢”案件占案件总数的3成多,已严重影响到市民的安全。
昨日被公判、公开处理的“两抢”疑犯普遍年龄较小,最小的才16岁,年愈30岁的极其少见,而且95%以上是外来流动人口。警方有关人士说,“两抢”案件危害性强,社会影响坏,疑犯作案随意性强,而且作案后比较容易逃跑,客观上造成案件的易发、多发。
公开宣判、处理大会的举行,显示了深圳严打重惩“两抢”犯罪的决心。政法机关有关人士称,将对“两抢”犯罪坚持快侦、快破、快审、快结,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同时,公安机关将大力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异地牌证摩托车、走私右肽车,打掉“两抢”犯罪分子的“马腿”。
相关分析
热闹地易发生“两抢”
本报讯 公园、广场、天桥等人流密集的地段最易发生“两抢”案件,市民途经以上地段应多加小心。昨日,通过对69名被公判、公开处理的“两抢”犯罪分子资料进行分析,警方人士称,犯罪分子日益低龄化,犯罪难度降低,下手行劫随意性强,得手后容易逃跑,致使市民安全感随之下降。
通过对69名被公判、公开处理的“两抢”犯罪分子资料进行分析,警方人士称,犯罪分子年龄多集中在20岁左右,年龄最小的仅16岁,年龄在30岁左右的犯罪分子极其少。犯罪分子作案随意性极强,有的在路上行走时,看到路人脖子上戴着项链,就上前下手抢劫。
分析案例后,警方有关人士称,“两抢”犯罪分子作案不分时间、地点,越是人多的地方作案率越高,例如在天桥下、公园里、广场上、商店前、热闹路段上,围住路人就抢。劫匪一般2人骑着摩托车协同作案,抢东西往往将受害者拉倒在地,或者持刀伤害受害者,案件往往造成受害者财物受损,身体亦受伤害。由于劫匪不分时间、地点频频作案,而且作案后骑着摩托车趁人多混乱逃跑,市民亲眼看见劫匪作案也没办法,“两抢”案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由此产生,市民人心惶惶丧失安全感。
警方称,犯罪分子大多是湖南、湖北、江西、广西等省区的外来人口,抢劫的物品大多是挎包、手机、项链、耳环等物。因为摩托车机动性强,易逃跑,所以大多劫匪都会借助摩托车作案。
警方说法
“深圳绝不可能成为罪犯乐园”
本报讯 昨日,宝安警方有关人士称,从警方抓获的“两抢”犯罪分子资料分析得知,“两抢”犯罪分子中95%是外来流动人口,其中多数是非法营运“拉客仔”、长期找不到工作的外来流动人口,也有一部分是流窜作案的职业犯罪分子。
警方有关人士说,“两抢”犯罪分子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拉客仔”对地形熟悉,在犯罪分子的诱使下,“拉客仔”生意不好时,便下手行劫;由内地到深圳找工作的年轻人,不少因没技术没文化找不到工作,被犯罪分子引诱拉拢后走上犯罪之路;还有一部分犯罪分子流窜作案,到深圳抢劫后就走,过段时间又返回深圳作案,这部分人最残忍,最不易被抓获。
警方称,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是路面“两抢”犯罪,特别是飞车抢夺的问题,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由治安员巡逻、观察、守候、跟踪,发现目标报告民警,民警到现场后一起动手抓获。同时,各派出所在夜间要安排一辆警车在辖区进行巡逻,集查、问、搜三功能于一体,组织成立打“两抢”专业队,重点开展打击“两抢”犯罪活动。
深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针对打击“两抢”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认为,深圳总体治安情况保持良好,但局部地区犯罪情况有所上升。龙岗、宝安已成为深圳市的整治重点区。初步统计,在“两抢”案中,骑摩托车的“两抢”案占三分之一。所以,警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声势很大的打击“两抢”行动。
他介绍,警方动员了大量保安联防力量,加强了路面巡逻,并开展了破案大会战。他还介绍,政府正在拨款建立流动人口计算机管理网络,并在市内已建了六百多个警务区。他称“深圳绝不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乐园”。同时,他希望市民能积极配合打击“两抢”工作,勇于作证,积极举报,使罪犯无处可匿。
市民说法
政府应继续加强正规警力
本报讯 市民梁先生认为,现在“两抢”频发的直接原因是深圳警力严重不足。他认为,深圳有庞大的流动人口,警力编制却是按户籍人口制定的,这使警力远远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在这方面,宝安区、龙岗区表现尤其突出。所以,他认为,政府应继续加强正规警力。
市民唐小姐认为,现在深圳的“两抢”案件已经发展到令普通市民缺少安全感的程度。走在街上只敢把包放在胸前,晚上不敢步行。她回忆,国庆时赴杭州旅行,发现那里很少听到“两抢”案。她认为,和杭州、上海、北京等治安较好的大中城市相比,表层原因可能是深圳的流动人口过大造成了严重治安问题,深层原因则是警力不足与群防群治的缺乏。所以,她认为,深圳应在这两方面下功夫。
典型案例
抢劫百货公司刺伤保安员
今年8月5日晚8时许,23岁的贵州籍男子王某携带一把匕首窜至宝安区西乡某百货公司,王某在7楼办公室伺机盗窃财物时被保安员发现,王某用匕首将保安员刺成重伤,欲携带抢劫的财物逃跑时,被赶到的民警抓获。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经宝安区检察院批准,昨日对王某执行逮捕。
冒充治安员查证行劫
今年8月16日上午9时,33岁湖南籍男子梁某等6人在宝安区新安11区107国道人行道上,冒充治安员查看证件,抢走路人易先生人民币400元,民警接报案后将梁某抓获。经宝安区检察院批准,昨日宝安警方对梁某执行逮捕。
抢手机把人拖出3米
今年8月10日中午,姜关喜驾驶摩托车搭乘同伙田彬(在逃)来到布吉镇沙湾沙平路,看到被害人曹某腰挂手机从旁边经过。姜关喜驾摩托车靠近曹某,由同伙田彬夺走曹某的手机。曹某立即抓住田彬的手并大声呼叫,姜关喜加速行驶将被害人拖出3米远。后姜关喜被周围群众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姜关喜无视国法,乘人不备飞车抢夺,涉案数额较大,已构成抢夺罪,故判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抢钱劫色重判五犯
今年3月18日凌晨4时,被告人曾留月、周远君、黎成华、周永安、刘君经密谋,窜到龙岗区横岗镇横岗大厦实施抢劫。其中两人将女青年黄某强行带到作案车中,用胶带捆绑被害人,抢走其现金及手机。之后又将被害人带至横岗一偏僻小村,从黄某身上搜到其住处钥匙,然后又从被害人住处搜到黄某3张银行卡,然后又以刀背敲、刺、烟头烫等手段逼迫她说出密码,后5犯根据密码提出4万余元。
被告人周永安在看管被害人黄某其间,欲对其强奸,但未遂。
法院认为,五被告人合伙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另周永安还构成了强奸罪。除周远君因抢劫罪被判八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外,周永安、曾留月、黎成华、刘君4犯均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妙龄女郎当劫匪
湖南人付华玲是年仅23岁的妙龄女郎,却在龙岗以麻药麻翻受害者劫取财物。在昨日的公判大会上,她始终低着头,以长发掩脸不敢见人。
2003年7月15日凌晨,被害人肖某、罗某将付华玲等三名女子带到罗某住处深圳市布心裴翠园居室玩。其间,付华玲与“阿静”(另案处理)乘肖某、罗某不注意,在二人饮料内放入药水,趁两人昏睡之际,付华玲与阿静共劫走手机、戒指等总价值逾五千余元的钱财。
法院认为,付华玲以麻药迷倒他人后劫取财物,已构成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丰雷 傅剑锋 通讯员 李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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