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mages/c.gif) |
有人造谣称南京火车站要爆炸 铁警飞跨七地破案 |
![](/nimages/c.gif) |
![](/nimages/c.gif) |
|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17日04:11 北京青年报 |
|
![](/nimages/bj00.gif) |
致电110声称“南京火车站要发生爆炸”
专家表示,谎称险情假报警者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起惊动公安部,声称“南京火车站要发生爆炸”的编造、散布特大恐怖信息案,经南京铁路警方在上海铁路公安局和江苏省公安厅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侦查人员飞跨广东等7个省市,历经四昼夜的艰苦侦查,2月14日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江苏省邳州籍在南京打工人员武海魏被抓获归案。
2月10日下午3时整,南京铁路公安处突然接到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通报的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14时59分,一名操外地口音男子致电110,声称火车站要爆炸。由于电话是用手机拨打,且背景音嘈杂不堪,只能隐隐约约听出是“新庄南京火车站”要爆炸。
南京铁路公安处立即向省公安厅、上海铁路公安局进行汇报,同时迅速组织刑侦、技术和治安民警,赶赴南京火车站开展处置工作,并要求南京地区各车站派出所、乘警大队加强对“三品”查堵和对可疑人员的审查,对站区阴暗偏僻角落开展全方位检查。
此案很快传向北京,惊动公安部。公安部有关领导指出:尽快破案,消除隐患。当晚在上海铁路公安局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南京铁路警方迅速成立“2·10”专案侦破组,开展侦查工作。拨打110的手机号码为1357024××××。经查,该手机为广州移动用户,使用的卡属无机名通用卡,没有任何资料,现已欠费停机。南京市公安局110的资料显示,从2月7日至10日这段时间,该手机持机人先后8次拨打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其中7日拨打两次,但机主都没有讲话;8日拨打5次,其中4次对方仍没讲话,只有一次讲了一句“打错了”;10日下午2时59分,此机再次拨打110,称南京火车站要爆炸。当日下午3时后,该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10日晚,专案组从广州方面得知,该号码从2002年10月4日至10月14日先后5次与上海的5408××××的固定电话进行联系,还多次与贵州铜仁、遵义等地固定电话有联系。专案组迅速对贵州等地开展调查工作,同时组织力量赶赴上海、广东等地展开侦查。
通过多方面侦察工作,专案组发现了此案的最大嫌疑犯武海魏,并于14日下午在南京城东的某公司将其擒获。
经初步审理,现年21岁的武在家购得手机到南京后,多次拨打110,散布恐怖信息,声称火车站要爆炸。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供稿/《南京晨报》
本报讯 刑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曹子丹教授告诉记者,此案肇事者的行为是典型的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根据《刑法》修正案(三),他可能犯有“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这条罪名以前是没有的。“9·11”之后,我国出于反恐的需要制订了这条法规。但他最终是否会以此罪名受到刑事处罚,还需要当地司法机关根据其肇事情节、主观恶意、危害后果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裁决。
据悉,2001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三),最高人民法院在该修正案实施后新增加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这一罪名。《刑法》二百九十一条这样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闻链接丰台破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检察院已将一名打110报警谎称进行爆炸威胁的男子云某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批准逮捕。
27岁的云某是内蒙古一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员。去年12月5日晚上,云酒后在北三环附近同一男子发生争执,该男子打了云某后逃跑。云打了一辆出租车一直追到一大院内。由于他在车上报了警,民警也迅速赶到大院。但云某不能在众人中指认出打自己的那个人,民警就将其带到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云在派出所接待室独自等了一会儿,认为派出所民警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处理自己的事情,于是自行离开派出所。当天晚上11点53分,云某拨打110谎称要在某乡政府门口放5公斤TNT炸药进行爆炸。接报后防爆队、巡察车组、刑警、派出所四家单位联合在乡政府外围和院内仔细检查,却没有找到可疑物。
丰台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云某由于对派出所民警不满,出于报复心理,拨打110,谎称放置爆炸物进行爆炸,致使多方出动警力进行查险、排险工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完全符合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构成。 |
|
![](/nimages/c.gif)
![](/nimages/c.gif)
![](/nimages/c.gif)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