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邪教“法轮功”:邪教危害正当的宗教信仰
2002年5月12日08:27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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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一日电(钟欣明)邪教对人类社会的危害不仅在于其违背了人类基本的道德理念和法律准则,也对宗教信仰造成极大危害。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牛苏林研究员日前指出,邪教危害社会的过程中,也严重损害正常宗教的合法权益,伤害宗教情感,危害宗教信仰。
牛苏林称,由于邪教常常利用正常宗教中的一些教义和说法招摇撞骗,有的甚至还具有一定的宗教色彩,就很容易使一些对宗教不了解的人将邪教与宗教混为一谈,将邪教的歪理邪说当成宗教信仰加以接受。近年在中国冒出的邪教“法轮功”,因其盗用宗教名词术语而形成一套歪理邪说,也被一些人归入宗教之列,看成是一种宗教信仰。牛苏林说,其实,恰恰相反,“法轮功”以各种非法方式扰乱社会秩序,害人夺命,完全具备邪教的各种特征,并对正常的宗教信仰自由造成极大危害。
牛苏林认为,这种危害可以从三个方面看出:
第一,盗用宗教却竭力贬损宗教。牛苏林说,大凡邪教,都打着宗教的旗号,或借用宗教的名词术语,招摇撞骗,反过来又通过贬损宗教的声誉来宣扬和抬高自己。李洪志一方面声称是释迦牟尼的转世,用“佛法无边”欺世,另一方面又侮辱和亵渎宗教,妄称他是比释迦牟尼、老子、耶稣还高的救世主。李洪志对各宗教的贬低和亵渎,极大地伤害宗教信徒的宗教感情,因而最早出来揭批“法轮功”的正是宗教界人士。
第二,曲解宗教教义,编造歪理邪说对人实施精神控制,是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践踏。牛苏林说,邪教冒用宗教,散布歪理邪说,通过种种谎言、骗术、心理诱导对信徒实施严格的精神控制,从而剥夺了人们信仰自由的权利。李洪志盗用宗教术语和名词,形成一套蛊惑人心的歪理邪说。这些歪理邪说已经初步具有世界观的职能,其对人精神的侵蚀和对信仰自由的践踏是不可低估的。
第三,邪教在扰乱社会秩序的同时,也破坏了宗教的正常秩序。牛苏林表示,“法轮功”组织的歪理邪说,曾欺骗了一批善良的群众,使一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上当受骗,并将这些邪说作为宗教信仰来加以接受,一些分不清邪教本质的人还将它与正常宗教相提并论,混淆了宗教与邪教的区别。
牛苏林强调,“法轮功”现象予人的深刻警示之一,就是在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必须防范和打击邪教。从这一点上说,中国政府对邪教“法轮功”的取缔,既是对人权的保护,又是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正义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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