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03年4月1日起,对参加此次非典防治工作的医务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本网济南5月14日讯(通讯员 张佩渠 记者 王东)日前,济南市卫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03年4月1日起,对参加此次非典防治工作的医务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参加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医务工作者的工作补助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在非典隔离区内工作的人员、市疾病控制中心参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参加会诊专家、直接运送非典患者的救护人员,按每人每天200元补助;综合医院发热门诊的医务工作者、负责直接运送疑似病人的救护人员、市疾病控制中心负责非典消杀的防疫人员、单一收治非典病人的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隔离区物品及污物等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天100元补助。待疫情解除后,此项补助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