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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旅游、乘车、如厕可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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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1日07:44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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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明日起实施
本报讯 实习记者 李重立《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明日起生效,70岁以上老年人今后旅游、乘车、如厕可免费,来古城旅游、探亲的老年人同样享受此优待。这是昨日记者以西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获悉的。
据了解,西安市老年人除享受其它优待外,持《寿星证》、《老年证》还可享受到旅游、乘车等优惠待遇。具体是: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半价游览兵马俑、华清池、秦陵以及市、区县所属的其他旅游景点,免费使用收费公厕;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免费乘坐市内200路以内公交车中巴、出租车除外,免费游览兵马俑、体清池、秦陵以及市、区县所属的其他旅游景点,半价游览陕西历史博物馆、西安碑林博物馆、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事委纪念馆,就医免缴挂号费等优待。外地来西安旅游、探亲的老年人,持原居住地优待证的同样享受此优待。此外,西安市农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承担义务工;9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保健补贴也在《办法》之中。享受保健补贴的老年人90至99岁每人每月补贴50元人民币,100岁以上每人每月补贴150元人民币。
据西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权益处副处长田志敏介绍,今后凡持《寿星证》、《老年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此权益,目前换证工作正在进行,预计1月底换发完毕。在西安市原居老年人和久居西安的外地户口老年人均可凭户口证明办理此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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