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公子”败给”花花王子”
2002年10月1日10:35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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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美国“PLAYBOY”商标没有译成中文注册丢了专用权
“花花公子”败给“花花王子”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湖北省商标事务所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日前已裁定,美国花花公子企业有限公司提出的商标异议不成立,湖北的“花花王子及图”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据介绍,1999年5月,湖北潜江一家制衣公司申请的服装商标“花花王子”被国家商标总局初步审定,但美国“花花公子”随后提出异议,认为“花花王子”是其近似商标,不能被注册。
在经过调查后,国家商标局认为,尽管两商标使用商品类似,但英文商标为“PLAYBOY”的“花花公子”,没有将其对译的中文在“服装”一类上注册,故不能享受专用权,而“花花王子”注册在先,“花花公子”的异议理由不成立。(楚天都市报记者 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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