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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局:电动自行车问题“扎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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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8月14日21:32 现代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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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讯电动自行车正以超凡的速度“驶入”普通百姓家。江苏省工商局昨日公布的质量委托检验结果却显示,电动车的质量状况堪忧。在6大类主要指标中,未达标者最低的为30%,最高的达90%!
在不合格项目中,车速超标占55%%。在“制动距离”这项重要的安全性能指标中,要求在规定的距离内把电动自行车停住,以有效地保证电动自行车在一般车速时平稳制动。本次检验中,制动距离超标占30%。
在“整车重量”一项中,电动自行车是自行车的延伸产品,杜绝其向电动摩托车方向发展,为此,国家标准用限制重量的方法来规范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方向,但在本次检验中,90%的电动车重量都超过标准的规定;在“脚踏行驶能力”一项中,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30分钟脚踏行驶能力不低于7公里。由于电动自行车的摩托化倾向,使得部分电动自行车脚踏行驶能力达不到要求,本次检验,脚踏行驶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占35%。
还有一项“脚蹬间隙”指标,规定电动自行车脚蹬装置必须使车身在倾侧25度情况下脚蹬不碰到地面,以确保骑行者在行驶过程中当车辆在拐弯时避免脚蹬碰到地面而摔倒,本次检验中超过50%的地面距离超标。
另外,国家标准还规定一次充电续行里程不得小于25公里,本次检验基本都符合其标准,但企业为了追求卖点,在产品说明书上注明一次充电里程50~60公里,经检验有35%不符合其明示值,最高误差达到30余公里,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同时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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